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紭滔 就2022年秋粮购销政策答记者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12-14
今年,我市粮食生产喜获十九连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购销工作,为使广大农民和粮食经营者更加全面掌握秋粮购销政策,及时了解市场购销形势,适时适价组织销售和搞活粮

  今年,我市粮食生产喜获十九连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购销工作,为使广大农民和粮食经营者更加全面掌握秋粮购销政策,及时了解市场购销形势,适时适价组织销售和搞活粮食经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紭滔回答了本报提问。

  问:今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变化情况?

  答:今年,国家对玉米和大豆两个品种继续实行“市场定价加生产者补贴”的价格政策,推进市场化购销,通过市场实现优质优价。对稻谷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收购预案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2月末。

  问:当前我市粮食市场价格情况?

  答:今年新粮开秤以来,总体上三大品种收购价格与去年同期比呈“两高一低”走势。即玉米、稻谷市场收购价格高于去年同期,大豆价格略有下降。目前,玉米主要以深加工企业收购为主,标准水分价格在每市斤1.30-1.32元,同比上涨0.14元以上;普通圆粒稻谷价格在每市斤1.30-1.31元,围绕国家最低收购价格上下波动,长粒稻谷价格在每市斤1.60-1.70元,同比上涨0.25元以上;大豆价格在每市斤2.79-2.94元,同比下降0.16元以上。

  问:2022年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质价政策如何?

  答: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2022年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国标三等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31元,高于三等的等级之间差价每市斤0.02元。三等稻谷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0%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谷外糙米2.0%以内,黄粒米1.0%以内。三等以外稻谷按照市场价格由各地自行组织市场化流通。

  问:今年承担稻谷最低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什么时间启动预案?

  答:在预案执行时间内,承担最低价收购任务收储库点,由省发改委根据粮食市场收购价格监测情况,当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省发改委出具稻谷价格监测单,由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会同省粮储局、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发行等单位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在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预案。国家已批准黑龙江自2022年11月5日起在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2年中晚稻最低价执行预案。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关于做好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22〕180号)精神及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稻谷最低价收购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稻谷市场价格情况,当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按国粮发〔2018〕99号和中储粮黑〔2022〕180号文件要求执行。即由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会同省粮储局、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发行等单位,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并向省政府报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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