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出席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暨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时间:2021-12-18
12月9日( 赵洪秋) 12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推荐出席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暨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

  12月9日(  赵洪秋) 12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推荐出席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暨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推荐选举代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严格条件,优化结构,确保推荐选举代表人选的政治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圆满完成推荐选举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利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将于2022年下半年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于2022年4月召开,市第五次党代会将于2022年1月召开,选好代表是开好大会的基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契机,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实践。

  会议要求,要严格把握代表条件、全面优化代表结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推荐选举代表人选的政治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切实做到选好一个代表,宣传一个典型,树立一面旗帜,形成一种导向,激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先进性,确保选出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代表。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工作原则,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落实“四必”要求,建立联审联查机制。要把实现人选结构要求与代表名额合理分配结合起来,注重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级推荐代表人选,特别是从各行各业的生产和工作一线推荐代表人选,确保党员代表的广泛性。要进一步夯实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成效,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推荐选举工作的始终,激发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坚持逐级遴选择优,适当扩大差额比例,为选举人真实表达意愿营造民主环境。

  会议强调,做好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挑选党性强、作风过硬的同志承担此项工作。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自觉、严守纪律要求。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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